一分钟了解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
合约相关规则
合约乘数:沪深 300 股指期货、中证 500 股指期货、上证 50 股指期货等,通常规定每点代表一定的金额,如沪深 300 股指期货合约乘数为每点 300 元,这意味着沪深 300 指数每波动一个点,合约价值就会相应变动 300 元。
最小变动价位:指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,一般沪深 300、中证 500、上证 50 股指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是 0.2 点。
交易时间规则
正常交易时间:一般为交易日的 9:30-11:30,13:00-15:00。
集合竞价时间:在开盘前有集合竞价时间,如沪深 300 股指期货等在 9:10-9:15 进行集合竞价,确定开盘价。
保证金规则
初始保证金:投资者开仓时必须按规定比例向期货公司缴纳保证金,以作为履行合约的担保,一般比例在 10% - 15% 左右,不同期货公司、不同品种可能会有所差异。
维持保证金:当投资者账户内的保证金余额随着交易盈亏变动低于一定比例(通常低于初始保证金比例)时,就需要补充保证金至初始保证金水平,否则可能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。
交易方向规则
双向交易:投资者既可以预期指数上涨时进行买入开仓操作(做多),待指数上涨后卖出平仓获利;也能在预期指数下跌时进行卖出开仓操作(做空),等指数下跌后再买入平仓盈利。
持仓与平仓规则
T+0 交易:当天买入或卖出的股指期货合约在当天就可以进行反向操作平仓,同一交易日内可以多次进行买卖操作,交易十分灵活。
持仓限制:交易所对投资者的持仓数量会有限制,包括单个投资者的单边持仓限额、总持仓限额等,以防止市场过度投机和操纵行为,不同品种和不同时期的持仓限额标准可能不同。
价格限制规则
涨跌停板制度:一般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 ±10%,上市首日为 ±20%,当股指期货价格达到涨跌停板价格时,交易只能在涨跌停板价格范围内进行。
熔断机制:当市场价格波动达到一定幅度时,会触发熔断机制,暂停交易一段时间,以给市场一个冷静期,防范过度波动风险,但目前股指期货的熔断机制在实际交易中触发情况较少。
结算与交割规则
每日结算制度:每个交易日结束后,根据当日的结算价格对投资者的账户进行盈亏计算,并调整保证金余额,将当日的盈亏计入投资者账户。
交割方式: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,在合约到期时,根据交割结算价,交易双方按照合约价值进行现金交割,而不是实际交付股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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